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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手球协会主办全国性比赛参赛指引
2026-0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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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手球协会主办全国性比赛

参赛指引


1.赛事信息

 1.1中国手球协会主办的年度全国性比赛信息及各项赛事竞赛规程于每年1月初在中国手球协会官网(http://handball.sport.org.cn/)上公布,内容包括比赛时间、地点、承办单位、参赛单位、参赛资格、竞赛办法、录取名次和奖励、报名报到、器材和经费等规定和要求。每年的常规赛事包括(未注明性别的赛事含男子、女子):

① 全国手球锦标赛(简称“锦标赛”)

② 全国手球冠军杯赛(简称“冠军杯”)

③ 全国青年手球锦标赛(简称“青年赛”)

④ 全国青少年U14、U16、U18暨中学生手球锦标赛(简称“U系列中”)

⑤ 全国青少年U8、U10、U12暨小学生手球锦标赛(简称“U系列小”)

⑥ 全国青少年手球传统学校锦标赛(简称“传统校中”、“传统校小”)

⑦ 全国业余体校和后备人才基地手球锦标赛(简称“基地赛”)

⑧ 中国手球超级联赛(简称“超级联赛”)

⑨ 全国青少年校园手球(俱乐部)联赛(简称“校园联赛”)

⑩ 全国业余手球公开赛(简称“公开赛”)

? 全国沙滩手球锦标赛(简称“沙手赛”)

? 全国青年沙滩手球锦标赛(简称“青年沙手”)

1.2每项赛事前30天,中国手球协会官网上将发布该项赛事补充通知,可具体了解赛区信息,包括报到时间及地点、食宿安排、交通指南、缴费方式、联系人信息等。

2.资格注册

2.1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注册系统开放时间进行运动员注册和审核工作。

2.2需经总局注册手球项目的运动员,且不小于16周岁,才有资格参加全国手球锦标赛、全国手球冠军杯赛、全国沙滩手球锦标赛。香港或外籍人员可出示回乡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证明身份后即可参加全国沙滩手球锦标赛。

2.3需经中国手球协会注册的教练员,才有资格参加全国手球锦标赛、全国手球冠军杯赛、全国青年手球锦标赛、中国手球超级联赛、全国沙滩手球锦标赛。

2.4经总局注册手球运动员的省区市专业队及其它经中国手球协会同意参赛的单位,才能参加全国手球锦标赛、全国手球冠军杯赛、全国青年手球锦标赛、中国手球超级联赛、全国沙滩手球锦标赛。

3.报名须知

3.1报名参加锦标赛、冠军杯、沙手赛须为各省区市专业队或具有一定手球专业水平的队伍。

3.2须派队伍参加青年赛以及沙手赛才有资格报名参加锦标赛(西部队伍除外)。 

3.3关于各项赛事对参赛单位报名的资格要求、名额限制,以及运动员的籍贯、年龄等规定详见各竞赛规程。

3.3原则上,同一年度内一名运动员不得代表两个不同单位参赛,同一年度内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U系列及传统校的一个年龄段的比赛。

3.4领队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参加比赛的队伍官员,无论以何种身份报名,均只能担任或兼任本单位参赛队伍的官员职务(可不分组别)。

3.5随队医生须持有且携带医师资格证赴赛区。

3.6报名人数

注:如正式队员伤病不能参赛,只能在赛前技术会议上确认参赛队员时提出书面申请,并从替补队员中替换。②此表未列出的赛事有关报名人数规定见竞赛规程。

3.7报名方式

3.7.1锦标赛、青年赛、冠军杯、沙手赛:参赛单位通过中国手球协会统一通过中国手球协会竞赛报名专用系统报名(https://www.handball.org.cn,逾期报名不再受理。比赛服装及相关证明等资料通过中国手球协会竞赛专用邮箱shouqiujingsai@sina.com提交审核,未通过审核的比赛服装不得参赛。

3.7.2 U系列赛、传统校赛:网络报名,具体见补充通知。经中国手球协会审查后的参赛队伍名单于赛前30天公布在中国手球协会官方网站上,请各队核实、监督运动员参赛资格。凡已报名参赛的单位因某种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须于赛前至少30天以书面形式上报中国手球协会。凡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不参赛单位,中国手球协会将视情况取消其下一年度参赛资格。

4.球队装备

4.1比赛服装要求

4.1.1参加锦标赛、冠军杯、青年赛的各队应准备至少四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每套两件(同色)(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应和场上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的区别),上衣前后应有清晰的实心号码(胸前的号码至少10厘米高,背后的号码至少20厘米高),并在报名表上注明服装颜色。

4.1.2参加U系列赛、传统校赛的各队各队应准备三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守门员的服装颜色与双方场上队员服装颜色应有明显的区别),上衣前后应有清晰实心的号码(胸前号码至少10cm高,背后的号码至少20cm高),并在报名表上注明服装颜色。

4.1.3参加沙手赛的各队应准备至少3套不同颜色(明亮的浅色,如红、蓝、黄、绿、橙、白等)的标准沙滩手球比赛服装,守门员应至少4套。运动员必须按沙滩手球规则规定着装参加比赛,否则不得参赛。服装规格要求见竞赛规程。

4.1.4进入替补席的随队官员必须统一着装,穿软底鞋或运动鞋(沙手赛外),官员服装颜色须与对方场上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4.1.5运动员和官员服装上的商业标识须符合比赛有关市场标识保护的规定。

4.1.6各队自行设计的队徽和队名图案须事先提交主办单位审核。

4.2队员号码:1-99,号码颜色与服装及服装图案颜色须有明显区别。

4.3上场比赛的运动员须穿着运动鞋。

4.4队员如有穿着内衬衣或护袖、护腿、紧身服以及各种护具等等,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则规定执行。

4.5各队须于赛前30天内将各套比赛服装照片发送到中国手球协会竞赛专用电子邮箱shouqiujingsai@sina.com提交审核,未通过审核的服装不能参赛。

5.体检、保险

5.1运动员和球队官员须经县级以上正式医疗单位体检,证明健康方能参赛,赴赛区须携带健康证明交组委会审核。

5.2已报名的正式队员因伤病,需要从替补队员替换的,需要到赛前确认时提交医院证明,经组委会审核同意后方许替换。

5.3运动员和球队官员均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保险的运动员或官员不得参赛,赴赛区须携带保险单复印件交组委会审核。

6.竞赛信息

6.1各项赛事的竞赛办法、竞赛编排原则、比赛使用规则及用球、录取名次和奖励等规定,详见各项赛事竞赛规程。

6.2报名结束后,各队领队、主教练需加入赛事技术代表建立的领队教练微信群,该群使用至比赛结束,了解核对服装颜色审核结果及竞赛日程安排、大会活动安排、赛前训练安排、每日比赛成绩公告、有关竞赛通知、成绩册电子版等竞赛信息,同时进行关于比赛方面的交流。

7.赛区报到

7.1各参赛队按照补充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到达赛区报到。

7.2报到时领取秩序册、参赛指南等有关竞赛资料,按照竞赛规程经费规定、补充通知的标准要求和方式缴交食宿费用。

7.3参赛人员必须遵照组委会的食宿统一安排,否则不许参赛。

7.4根据赛前训练安排表向竞赛组确认训练与否。

7.5根据竞赛通知要求,提交健康证明、保险单复印件。

7.6关于资格审查

7.6.1根据竞赛通知的时间地点要求,组织队员携带注册证(锦标赛、冠军杯、沙手赛)、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无效)进行资格检查,参加U系列赛的港、澳、台地区和外藉学生,须携带港澳通行证、回乡证或护照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7.6.2凡弄虚作假,伪造身份证件,虚报年龄,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属实即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和成绩,并通报批评和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将取消该队领队、教练员三年内参赛资格。即使赛后发现,也将追溯处理。

7.6.3凡参赛选手所报年龄与以往正式参赛记录不同时,以最大年龄为准。

7.6.4 U系列赛、传统校赛的资格审查通常在技术会议之前结束,迟到或有待补充审查资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第一场比赛,比赛开始后,不再受理资格审查。

7.7关于组委会、技术会议

7.7.1根据竞赛通知按时参加组委会、技术会议。

7.7.2参赛队伍的领队、主教练无故不参加组委会技术会以及组委会召开的其他相关会议,将不能进入比赛报名单(经中国手球协会批准的除外),并视情况停赛一场或数场。

7.7.3更改并核对名单:如果运动队需要替换队员或更改名单号码,需在技术会议上提出并确认,同时收取更改费用,锦标赛、冠军杯更改运动员或号码每个100元,其它比赛每个50元,费用在技术会议上直接交纳赛区。

7.7.4核对比赛对阵服装颜色。

7.7.5在技术会上,由技术代表作竞赛事项说明:比赛场地设施、体育馆流线、功能房使用、入场仪式、离场流线、颁奖式、新闻发布会(需要时)、比赛信息与公告通知的提供方式等;由裁判长通报到位裁判员情况、规则执行说明及注意事项等。

7.7.6各队代表可以在技术会上发表有关竞赛方面的意见。

7.7.7技术会议之后不接受任何参赛名单的替换、更改。

8.比赛期间

8.1参加比赛

8.1.1根据竞赛日程、交通时刻安排按时达到比赛场地准备参加比赛。

8.1.2运动员严格按照比赛对阵服装颜色安排穿着比赛服装参赛,其它装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则规定要求。

8.1.3如提供运动员休息室,参赛队到达场馆后,须将与比赛无关的物品放置在指定的运动员休息室,不带进比赛场地,以保持替补区的干净整洁。

8.1.4严格按照竞赛要求,准时离开热身场地到达比赛场地准备入场式,中场休息后准时返回比赛场地。

8.1.5球队官员负责人赛前认真核对比赛名单,并签名确认。

8.1.6赛中加强对替补区的管理,严禁替补席官员、运动员的非体育道德行为,尤其是干扰、指责、谩骂、侮辱、殴打裁判员的行为,将对此进行严格的升级处罚直至取消比赛资格加报告;对于未进入比赛名单在观众席的球队随队官员、运动员的上述非体育道德行为,将对该球队负责官员进行升级处罚。

8.1.7比赛中如出现被罚蓝牌(直接红牌加报告)的运动员,将停止下一场比赛资格,并由仲裁委员会等相应机构开会决定对相关运动员和运动队给予追加处罚,追加处罚决定做出后立即执行。被判罚蓝牌的运动员不得参加任何奖项的评选,该运动队不得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工作。

8.1.8在比赛中发生斗殴等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经核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1.9如遇可能执行掷七米球特别程序时,有关队伍须按照竞赛时间要求准时到场。

8.2赛间训练,根据赛间训练安排,有关队伍队须于前一天22:00前向大会竞赛组确认是否进行训练,同时确认车辆发车时间地点。

8.3关于每日比赛信息、竞赛公告及通知,可通过场馆、酒店公告栏或微信工作群获取。

8.4按要求提交“体育道德风尚奖”推荐表。

8.5按要求提交“赛区评价表”。

9.颁奖仪式

9.1颁奖仪式通常在最后一场比赛结束后进行。

9.2参赛队须按照组委会要求组织全体运动员按时参加。

9.3参加颁奖仪式的运动员须着装整齐,最好穿着领奖服。

9.4如可能,颁奖结束后可领取有关成绩册等竞赛资料。

10.离会

10.1按照本队行程计划及酒店规定安排退房时间。

10.2如需大会安排送站车辆,需提前联系确认。

10.3保护酒店物品设施,注意个人财物安全。

11.赛事服务

11.1大会为比赛提供符合规定的满足比赛需求的比赛场地设施和竞赛器材。

11.2大会为参赛队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宿条件,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在大会提供的酒店入住和就餐。

11.3大会为参赛队提供比赛、观赛、训练所需的交通车辆(根据交通时刻表运行,赛间训练及个别观赛需求须提前一天向大会竞赛组提出确认)。

11.4大会为各参赛队提供必要时的返程订票服务。

11.5大会为各参赛队提供必要时的接、送站交通有偿服务。

11.6技术官员(含裁判员)、仲裁委员会成员由中国手球协会选派,其他工作人员、志愿者及部分技术人员由赛区提供。

11.7比赛场地设医疗点提供常用药物和医用冰块、现场护理,配备救护车,需进医院治疗的费用由各队自负。

11.8运动队驻地向各队提供接待、安保、信息咨询服务。

11.9竞赛组每日向各参赛队提供比赛成绩信息、技术统计数据。

11.10比赛结束后向各参赛队提供比赛成绩册。

12.球队责任、权利和义务

12.1球队在赛区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中国手球协会管理条例》、《中国手球协会纪律职责》、《运动员守则》和赛区有关规定,在赛场注意着装整齐、文明礼貌,展示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12.2球队负责人有责任保证本队在赛区的人身与财物安全。

12.3球队负责人有责任协助管理好本队队员的亲属,避免出现扰乱正常比赛秩序的现象。

12.4根据大会安排,按要求派员参加开场式、颁奖式以及相关竞赛会议。

12.5如需要,运动员须按要求、规定、程序接受兴奋剂检查。

12.6球队须加强对替补区的管理,严禁替补席官员、运动员的非体育道德行为,尤其是干扰、指责、谩骂、侮辱、殴打裁判员的行为,将对此进行严格的升级处罚直至取消比赛资格加报告;对于未进入比赛名单在观众席的球队随队官员、运动员的上述非体育道德行为,将对该球队负责官员进行升级处罚。

12.7球队有权利就本队比赛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需在赛后两小时内提出书面申诉材料,并由申诉方领队交给仲裁委员会主任,同时交纳申诉费2000元人民币,如申诉被驳回,申诉费上交中国手球协会。如胜诉,申诉费退还申诉方,比赛结果不得更改。处理意见将书面通知申诉方。

12.8如组委会应媒体要求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队伍须安排主教练和一名队员参加。

12.9球队有权利决定是否决定接受新闻媒体的专访。

12.10如需要,在当场比赛后,球队所有参赛人员有义务经过混合区返回运动员休息室。

12.11根据东亚手联规定,获得上一年度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冠军的队伍有资格参加下一年度东亚俱乐部锦标赛,非全运会年的锦标赛后一个月内需确认是否参赛,如不参赛按锦标赛名次类推。确认参赛后需向协会交纳参赛预付押金1万美元,在该队完成参赛任务后押金全部返还。如确认后不参赛,该队预付押金上交东亚手联,不得参加下一年度全国锦标赛。经中国手球协会选派参加境外比赛,如未经协会同意不参加比赛的队伍取消其三年内参加东亚俱乐部及其他协会选派境外比赛的资格。

13.其它

13.1关于超级联赛、校园联赛、的参赛指引以中国手球协会官网公布的该赛事方案、竞赛规程为准。

13.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13.3解释权属中国手球协会。

14.附件

14.1报名表式样

14.2赛区评价表

14.3体育道德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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